外汇经纪商对旅行社货币销售违约作出回应 Apr 16, 2024 0:18:25 GMT -5 Quote Select PostDeselect PostLink to PostMemberGive GiftBack to Top Post by shakhar32 on Apr 16, 2024 0:18:25 GMT -5 外汇经纪商对其签约代理行向客户和用户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再生产旅游局作为外汇通讯员进行销售复制基于这一认识,巴西利亚第四特别民事法院法官奥丽安娜·皮斯克联 新西兰电报数据 合谴责一家旅游机构和一家外汇经纪商对因承诺未来交付而购买外币但未收到的客户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购买是直接在巴西利亚一家购物中心的旅游代理处进行的。该客户存入,雷亚尔以担保欧元,并于一个半月后提取。约定日期的前一天,他被告知无法发货。此案经过长时间的退款谈判才得以展开。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客户起诉了旅行社,也起诉了经纪人。他们之间有一份外汇代理合同。该经纪商在法庭上指出,其对代理机构的货币出售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从央行获得的授权是进行货币买卖业务,并通过人工兑换进行即时结算。因此,它不能对平行交换的做法负责。外汇代理行的活动受中央银行第,号决议管辖。第二条告知通讯员代表签约机构并在签约机构的指导下行事,签约机构对向客户和用户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该标准还规定,外汇经纪商有责任确保通过承包商进行的交易的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和保密性,并遵守与这些交易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法官总结道“根据这一规则,外汇经纪商对其签约代理机构向客户和用户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鉴于此,被告之间存在连带责任。”受害者的律师,来自ó的ó解释说,连带责任源自《消费者保护法》,特别是巴西中央银行第,号决议,“这种负担不能落在消费者”。判决是返还支付给旅游机构的款项,加上自传票之日起每月%的法定利息,并支付,雷亚尔精神损失费,由进行金钱纠正,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